地面供暖企业等级评定标准(甲一级) 为配合地面供暖企业等级评定工作,制定本标准,作为地面供暖企业等级评定的依据。 评分标准主要依据《地面供暖企业等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的资历和信誉、技术力量、技术水平、装备及应用水平, 管理水平五大项。零分起评。其中达到每大项中的要求则加上相应的分数,达不到不加,90分为达标,90分以下为不达标。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资历和信誉(30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3年以上地面供暖施工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资历,并具有地面供暖工程分包能力。(10分) (3)独立承担过地面供暖施工工程设计安装不少于50项,其中单项工程合同额500万元以上;或3项工程合同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或总完工面积在80万㎡以上。以上三项至少满足其中一项,工程设计安装质量合格,通过验收,运行良好。(10分)。 (4)企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一定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企业净资产300万元以上。(10分) (5)已获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业资质。(+10分) 2、技术力量(30分) (1)企业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地面供暖施工相关经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分) (2)企业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合理(包括暖通工程师、地面供暖项目经理(D级)、地面供暖施工员), 具备同时承担2项大型地面供暖施工工程(单项工程合同施工面积10万㎡以上)设计安装的能力;(5分) (3)暖通专业及地暖相关专业的专职技术骨干配备不少于5人;(5分) (4)至少有1名主持或参加过2项较大地面供暖施工工程(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或施工面积在10万㎡)设计安装业务的技术人员;(5分) (5)会计具有中级职称。(5分) 3、技术水平(9分) (1)拥有主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2项。(4分) (2)具有大型地暖工程(300万元以上)优化设计、安装、管理能力,非标设备设计能力,新产品开发试验能力。(5分) (3)具有与国(境)外合作或独立承担国(境)外地面供暖施工工程安装和项目管理的业绩。(+5分) (4)单位业务骨干在国家级媒体或行业刊物上发表或出版过地面供暖相关技术论文。(+5分) 4、装备及应用水平(18分)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甲级设计安装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6分) ——施工图CAD出图率100%; ——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100%; ——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100%; ——文件和图档实行计算机管理; ——能应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实行工程设计项目的计算机管理。 (2)有固定的设计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4分) (3)有固定办公、装配(生产)场所及固定的员工。(4分) (4)企业具有与地面供暖施工工程范围相适应的工程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4分) 5、管理水平(13分) (1)建立了以设计安装项目管理为中心,以专业管理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安装质量、进度、费用控制。(13分) (2)自委员会《产品推荐目录》公布之日起,积极使用经地面供暖委员会推荐的产品与技术,占全年施工用相应原材料的80%以上。(+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