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全国地面供暖行业先进集体、优秀施工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2-10-08 16:55来源: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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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国地面供暖行业先进集体、优秀施工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地暖行业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国地暖行业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
关于评选全国地面供暖行业先进集体、优秀施工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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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暖行业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国地暖行业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企业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为树立榜样、弘扬正气,激励地暖行业广大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我国地暖行业的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地面供暖委员会决定评选表彰2007年度全国地暖行业先进集体、优秀施工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国地暖行业先进集体、优秀施工企业的评选范围是:凡本委员会会员单位,从事地暖行业科研设计、产品生产、工程施工、咨询、社会团体等企事业单位。全国地暖行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全国地暖相关企事业单位,地方协会的在职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地暖行业先进集体、优秀施工企业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重视和谐企业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热心行业(公益)事业,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重视环境保护;企业劳动生产率高、资产质量好;文明安全生产,近3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强,产品竞争能力和市场快速反应能力突出,经济效益居全国同行业前列;
2、在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内部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居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
3、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文化建设,在职工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有过硬的技术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班组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在增强企业竞争活力方面成绩突出;
5、企业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热心行业事业,能够积极参与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6、积极认真完成委员会布置的行业统计任务(年度产品产量及施工量统计);
7、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全国地暖行业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敬业奉献,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习业务、钻研技术、苦练操作基本功、创造先进操作方法和工器具、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同行业居领先地位;
2、在技术革新、改善生产工艺、运行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3、在深化企业改革、加强科学管理、组织自主创新及做强做大企业、创名优产品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4、在发明创造,推进科技进步,应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科研成果转化,设计开发新产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5、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坚持文明生产、安全施工、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成绩突出;
6、在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生产、施工、后勤保障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
7、在构建和谐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持诚信经营,参与公益事业、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8、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评选表彰全国地暖行业先进集体、优秀施工企业、先进工作者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要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上报地面供暖委员会。
(二)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施工一线。
(三)评选工作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须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四)申报先进集体、优秀施工企业、先进工作者需分别填写《全国地暖行业先进集体申报表》、《全国地暖行业优秀施工企业申报表》、《全国地暖行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以上所有材料(附电子版)、照片请于2008年2月29日前报送地面供暖委员会秘书处。
(五)本次评选活动采用委员会提名、专家或会员推荐、自愿申报等形式,由评选工作组独立评选完成。
四、奖励方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地暖行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优秀施工企业,授予“全国地暖行业优秀施工企业”,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企事业单位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地暖行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组织领导
委员会组成全国地暖行业先进集体、优秀施工企业、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组,由秘书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由评选工作组进行评选。
六、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申报,申报者可在《地暖月刊》、中国地暖网上复印或下载《申报表》。截至日期为2008年2月29日。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8号324室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512972
传真:010-68412820
联系人:刘 浩 13311061960
E-mail:wwyy4251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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