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供暖施工员》、《地面供暖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2-10-08 16:55来源: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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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供暖施工员》、《地面供暖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地暖行业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但专业人才匮乏的现状令人担忧。许多地暖公司缺乏专业的施工
《地面供暖施工员》、《地面供暖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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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地暖行业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但专业人才匮乏的现状令人担忧。许多地暖公司缺乏专业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为逐步实现地暖施工岗位职业资质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地暖企业的项目、施工及管理水平、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地暖施工队伍、保证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地暖专业培训势在必行。
地面供暖施工员职业资格证书、地面供暖专业项目经理(D级)——就业的通行证。地面供暖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国家对劳动者专业(职业)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单位录用、确定工资等级的重要指标。
根据《地面供暖企业等级管理办法》要求,自2008年7月1日起,凡参加地面供暖企业等级评定的单位,必须具备专业工程项目经理、地面供暖施工员职业资格若干。
一、培训对象
从事地面供暖工程施工业务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地面供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
二、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地面供暖施工教材》。
三、施工员职业等级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鉴定条件
申报初级技能鉴定条件:(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1)学徒工学徒期满的人员,本岗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2)经各级各类就业培训机构培训的毕(结)业生;(3)大、中专毕(结)业生;(4)通过自学达到初级技术水平的人员。
申报中级技能鉴定条件:(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专业)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人员;
(2)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3)在经批准的技工学校、中等专(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
(4)大专院校部分以技能为主专业的毕(结)业生。
五、鉴定方式
包括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闭卷笔试,操作技能面试考核,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理论考试:学期一个月,学员报名后,由地面供暖委员会将培训教材邮寄至学员单位,学员自修27天后进行为期三天的统一集中辅导、考试。自修学时不足27天不能参加考试。
六、鉴定与颁发证书
鉴定合格者由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寻。
七、鉴定机构:国家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37)
八、培训机构:地面供暖委员会
九、培训地点:北京
十、费用:
初级:1200元/人、中级:1500元/人,(报名费、教材费、初(中)级鉴定费、培训费、等)非会员企业加收500元/人。
十一、项目经理考核与证书
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者,经审核后颁发中国建筑业协会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项目经理(D级 地面供暖专业)岗位职业资质证书》。
十二、收费标准
培训费(含教材、证书、公示、宣传、食宿)2600元/人。
非会员单位学员食宿自理。
十三、培训时间
暂定2009年2月27日至3月1日,(2月27日上午报到)。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四、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认真填写报名回执,并于2009年2月15日前传真到地面供暖委员会培训部。
联系电话:010-88511952 13910612955
联 系 人:刘 杰
传 真:010-68713475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8号
邮 编:100044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地面供暖委员会
200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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