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地面供暖施工员”培训通知
时间:2012-10-08 16:54来源: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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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地面供暖施工员培训通知 首期地面供暖施工员培训班已经结业,培训合格的学员已于4月下旬领取了地面供暖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标志着地面供暖技能鉴定进入社会化管理体
第三期“地面供暖施工员”培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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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地面供暖施工员培训班已经结业,培训合格的学员已于4月下旬领取了地面供暖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标志着地面供暖技能鉴定进入社会化管理体制及行政管理和技术支持相结合的管理体系。第二期培训已于6月11-13日在北戴河开课。
地面供暖施工员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通行证,是地面供暖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国家对劳动者专业(职业)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单位录用、确定工资等级的重要指标,也是劳动者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地面供暖施工员职业资格证书坚持规范管理,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一、职业等级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鉴定条件
详情见《地暖月刊》网“协会动态”www.dnyk.com.cn
三、鉴定方式
包括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闭卷笔试,操作技能面试考核,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理论考试:学期一个月,学员报名后,由地面供暖委员会将培训教材邮寄至学员单位,学员自修27天后进行为期三天的统一集中辅导、考试。)。
四、培训鉴定安排:(2006年8月12日-14日)
五、培训机构:地面供暖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地面供暖委员会 联系人:刘 杰
电 话:010-88511952 传 真:010-68713477
详情见《地暖月刊》网“协会动态”www.dnyk.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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